息,迎了出来,拉着赵兴的手闲聊几句,立刻转入正题:“离人,今年酒税略有剩余,你名下分得三百一十二贯,钱虽少,但你也不能不要啊,赶快领去,我好封印过年。”
什么,有退税?宋代就有退税了?而且这不是出口退税,是“地税”的退税。
这是什么?
这就是共和。
一千多年前,希腊人认为国家是公众的国家,君主或脑只是受公众的委托来管理这个国家,如果政府有盈利,那么依据契约精神,它就必须把这部分盈利返还给国民——现代把这译为“回馈纳税人”。
大文豪欧阳修曾解释过这种政策,他说:“夫兴利广则上难专,必与下而共进之,然后通流而不滞……今为大国,有无穷不竭之货,反妒大商之分其利,宁使无用而积为朽壤,何哉?故大商之善为术,不惜其利而诱贩夫,大国之善为术,不惜其利而诱大商,此与商贾共利取少致之术也。”
他这句话的意思是说:政府盈利了,不应该把钱财上缴国库“积为朽壤”,而应该与百姓、商人分享,这样使商人更踊跃纳税——此与商贾共利,取少致之术也。</dd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