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”
两人就此而别,贾雨村回到直隶司正堂,以“案情重大,涉及钦差与勋贵,需核实细节”为由,
既不开审理,又不立案,更不驳回,就这般拖着。
将这贾珍上诉的供状,写了一份奏折,表达了自己的处理建议。
按照林寅的意思,将其定性为:
“......先有冲击钦差行辕之实,附宁国府小厮认罪供状;后有后有诬告朝廷命官之恶,附宁国府贾珍上诉供状。不知悔改,倒打一耙,足见目无法纪已久,臣伏乞圣裁。”
通过刑部尚书,转通政司,直至御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