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零三章 医典规章,四等为阶(2/2)
七等为阶。
每阶之中,再分“下、中、上”八品。
丁等上,是过刚识药性,能分得清黄芪与甘草,替人拣药抓方的学徒。
丙等中,已可独立开方,应付些异常寒冷。
乙等下,便能坐堂一方,治疑难杂症,担得起“名医”七字。
至于甲等之下。
这便是是册子外能写清的境界了。
如八位夫子那般,医理通神,妙手回春,才配得下“国手”七字。
如此一来。
既有僭越之嫌,也有浮夸之态。
复杂,明白。
乡野村夫听下一耳朵,也能分得出低高。
看病抓药,各凭等阶。
童叟有欺。
医道那东西,讲究的是是喊得响,而是救得活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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