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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二十八章 黄裳:恩师江昭!(1/3)

    整村人,均为盗寇!

    村子为盗窝,壮汉化贼匪,老少充耳目,妇稚作炊米。

    凡此村中之人,老老少少,各司其职,劫掠为生。

    “嗯——”

    江昭撩起帘子。

    甫一入眼的,便是一片鲜红。...

    我醒了。

    窗外天色灰蒙蒙的,像一块浸了水的旧绸缎,沉甸甸压在檐角。铜漏滴答,三更将尽,我却再无睡意。指尖还残留着梦里冰凉的触感——不是梦,是真实。那柄青锋剑横在膝上,剑鞘未卸,却有血顺着鞘缝蜿蜒而下,在紫檀木案几上洇开一小片暗红,如初春将绽未绽的海棠。

    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。

    这双手,三年前尚能提笔写《盐铁论疏》,字字如刀;两年前还能持弓射落雁翎,箭矢破空之声清越如裂帛;可就在昨夜子时,它竟在抖。不是因疲乏,不是因酒力,而是因一道密折——来自西北大营、盖着兵部火漆印、却由东厂掌刑千户亲手递入内阁直庐的密折。

    折上只有一行字:“庆阳卫指挥使沈珫,昨夜暴毙于军帐,喉断,血尽,尸身僵直如铁,面含微笑。”

    沈珫……沈珫。

    我闭了闭眼。

    他是沈家旁支庶子,十二岁入京为质,住在我府西角院三年。我教他读《左传》,他总把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”念成“在死与荣”。我笑他傻,他蹲在廊下用炭条画马,说:“小阁老,你将来若真管天下,别让马饿着,马饿了,人就跑不快,跑不快,就护不住娘和妹妹。”

    后来他回西北,我送他一匣旧书,最底下压着半块青玉佩——是我幼时摔碎的那枚,留了半边,刻着个歪斜的“明”字。他说他记着。

    今晨卯正,礼部尚书王缙来报:太后懿旨,擢沈珫之女沈沅为昭仪,即日入宫。诏书已发,尚服局正在制册。

    我搁下茶盏,青瓷磕在紫檀托盘上,一声轻响。

    王缙垂首立着,袖口微颤。我知道他在怕什么——沈珫死得蹊跷,其女却骤然晋封,且跳过才人、美人、婕妤三阶,直入昭仪。六宫品秩,昭仪仅次于贵妃。而当今后位空悬,中宫虚设已逾五载。

    这不是恩宠,是祭坛。

    沈珫是祭品,他女儿是献上的香烛。

    我起身踱至窗前。风从西来,挟着黄沙气息,卷起案头一纸墨迹未干的《漕运新策》。我伸手按住,纸页簌簌震颤,如活物喘息。窗外,内阁值房灯火通明,六部郎官、御史台属吏、内廷文书皆未退值——他们在等我的朱批,等我点头,或摇头。

    可我迟迟未动笔。

    因为我知道,一旦朱砂落下,便再无回头路。

    沈珫死前七日,曾密遣心腹送入一封蜡丸信。信未拆,蜡丸已被我亲手碾碎于掌心。我只记住一句话:“……小阁老,西北的雪,今年比往年早半月。雪下有铁,铁上有锈,锈里裹着三十七具尸。他们不是叛军,是去年秋狝失踪的羽林左卫校尉。”

    三十七具尸。

    羽林左卫,天子亲军,隶属禁军都督府,归我节制。

    去年秋狝,皇帝十六岁,骑射初成,执意单骑追鹿入黑松岭。我率三百精骑护驾,半途遇暴雨山洪,冲垮栈道。皇帝被救出时毫发无伤,但随行羽林左卫三十七人,连同坐骑、兵械、腰牌、虎符,尽数湮没于泥流之中,尸骨无存。

    朝廷定为“意外”。

    我亦颔首。

    可沈珫说,尸在雪下。

    而昨夜,庆阳卫驻地突降暴雪,积丈余厚。戍卒扫雪时,掘出冻土之下层层叠叠的铁甲残片,锈蚀如枯叶,每一片内侧,都刻着羽林左卫独有的云雷纹。

    我派人去了。

    今晨申时,锦衣卫百户陈砚返京,跪在我书房青砖地上,额头抵着冰凉的地砖,声音嘶哑:“大人……尸已验。确系羽林左卫旧部。咽喉皆为细刃所割,一刀断脉,手法利落,非军中寻常手段。尸身埋得极深,冻得硬如玄铁,指甲缝里……嵌着紫檀木屑。”

    紫檀木屑。

    我府西角院回廊的柱子,便是紫檀所制。

    我那时年少,脾气躁,曾在廊下摔过一只青釉梅瓶。碎片飞溅,沈珫赤手去捡,划破掌心,血珠滴在木纹里,渗进去,洗不净。

    我让他别捡。

    他说:“小阁老,碎东西不捡,扎脚。”

    我喉头一哽,没说话。

    陈砚还说了另一件事:沈珫尸身右耳后,有一粒朱砂痣,米粒大小,形如新月。那是沈家血脉胎记,旁支嫡系皆有,唯独沈珫生来没有——他七岁那年,被继母用烧红的铜簪烫出这颗痣,只为冒充嫡支长房遗孤,骗领一笔抚恤银。

    可昨夜验尸,那痣赫然在目,鲜红如朱砂新点。

    “大人……”陈砚顿了顿,声音更低,“尸身左腕内侧,有旧疤三道,深及见骨,呈‘川’字形。是十年前,您在西角院教他练剑时,他失手挥剑所留。”

    我闭上眼。

    十年前,雪也这么大。

    他握剑太紧,手腕崩裂,血混着雪水往下淌。我撕了袍角替他包扎,他咬着牙笑:“小阁老,疼是好事,疼了才知道自己活着。”

    如今,他死了,手腕疤痕犹在,耳后却多了一颗本不该有的痣。

    有人在他死后,用朱砂,细细描了一颗痣。

    描得如此逼真,连锦衣卫验尸的老仵作都未起疑。

    我坐在灯下,看了那封密折整整一个时辰。

    烛泪堆叠,如凝固的琥珀。窗外更鼓敲过四更,梆声沉闷,一下,又一下,敲在人心上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门被轻轻叩了三下。

    不是值房小吏,也不是贴身长随。那叩门声极轻,极稳,带着一种近乎冷酷的节奏感——两短一长,停顿恰好三息。

    我抬眼。

    门开了。

    一身素白孝服的女子立在门口,发间无钗,只一支素银簪,簪头弯成鹤喙形状。她未施粉黛,面色苍白如纸,眼窝却泛着极淡的青,像被月光浸透的薄瓷。左手拎着一只青布包袱,右手垂在身侧,拇指无意识摩挲着食指指腹——那里有一道浅浅的旧疤,呈月牙形。

    我认得这疤。

    十二岁那年冬,她偷溜进我书房,想偷看我批阅的边关军报。我佯装不知,任她踮脚翻箱。她打翻墨池,慌乱中抓起镇纸挡墨,镇纸棱角划过手指,血珠沁出来,她却愣愣盯着墨汁在宣纸上晕开的痕迹,喃喃道:“小阁老,这墨迹,像不像黄河入海口?”

    我没责她。

    只取了金疮药,亲自敷上,又用细棉线缠了三圈。

    如今线早已拆了,疤还在。

    她叫沈沅,沈珫之女,今年十七。

    也是我当年亲手为她系上第一根腰带的姑娘——那腰带是茜素染的,红得刺眼,她嫌俗气,偷偷拆了金线,绣了三朵白梨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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